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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真」「正」消费者 加入「我承诺」行动

知识产权署

成立目的

  • 鼓励拒绝在互联网上侵权丶购买盗版货或冒牌货的消费者建立自豪形象。
  • 提高公众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使他们尊重别人的权益。
  • 凝聚社群力量,显示香港对反网上侵权丶反盗版及反冒牌工作的决心。

参加者义务

  • 我承諾拒绝在互联网上进行任何侵权行为。
  • 我承諾拒绝购买或使用盗版货及冒牌货。
  • 我承諾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
  • 我承諾支持及参与反网上侵权丶反盗版及反冒牌的活动。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 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但若你未能提供相关资料,我们可能因此而未能处理你的申请及与你联络。
  • 收集个人资料的用途
    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将会用作处理你的申请、日后联络及推广知识产权的活动上。
  • 个人资料转移
    就上述的收集个人资料用途,我们可能会把你的个人资料向以下人士或机构披露:(a)直接与本计划有关连的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b)提供任何与本计划有关的行政、电脑、资讯科技或其他服务的服务承办商;及(c)获任何适用法律授权或规定的机构。
  • 查阅/更改个人资料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你有权查阅和更正你的个人资料。有关要求应以书面向知识产权署市场推广组提出(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5楼)或电邮至ipledge@ipd.gov.hk。请于来函中注明参与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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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人只可申请一次。
  • 此行动并不会对主办机构或参与者构成任何法律权利和责任。
  • 本署会寄送知识产权电子通讯予「我承诺」行动会员。如欲退出行动会员资格/不接收相关资讯,请以邮寄或电邮方式向知识产权署市场推广组提出。